| | | 文件的阅办人在阅办完毕后,可能会进行文件的退回操作。当阅办人进行了文件的退回操作后,在文档管理人的工作页面的事务管理中,就会出现“需要我传阅的的文件”表,表示文档管理人必须对此进行处理。如果文档管理人已经收到退回的文件,可进行确认操作,具体操作如下: 1、文档管理人登录后,①点击“事务管理”、“当前事务”,在“需要我阅办的文件”表中,②点击需要处理文件栏中的“查看处理”。就可进入收文阅办记录情况表页面。
点击需要处理文件栏中的“查看处理”
2、进入收文阅办记录记录情况表后的操作与上一小节“主动确认收回”操作相同,具体操作请查看该小节。 注意:此项操作是在文件已经退回文档管理人后,才能进行。如果文档管理人没有收到退回的文件,不仅不能进行此项操作,并且还需要立即与阅办人联系,落实文件在什么地方,再进行进一步的操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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